督查方案

2026-09-03方案

典文库整理的督查方案(精选5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督查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三、督查安排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一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做好第五轮次校园、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并做好督查总结,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月份,结合政府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对各区县、学校开展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月份,进行防汛安全和校舍安全工程督查,同时对“5·XX”全国防灾减灾日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督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九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区县和局属学校开学情况和校园安全进行督查,同时做好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审验收工作;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督查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督查对象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四、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主要督查: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主要督查: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主要督查: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五、督查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六、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督查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三、督查安排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一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做好第五轮次校园、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并做好督查总结,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月份,结合政府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对各区县、学校开展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月份,进行防汛安全和校舍安全工程督查,同时对“5·XX”全国防灾减灾日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督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九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区县和局属学校开学情况和校园安全进行督查,同时做好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审验收工作;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督查方案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督查方案 篇5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具体督查形式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督查方案 篇6

为扎实推进我市20xx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

(3)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情况。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是村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情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动工作情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情况。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情况。

(4)档案资料工作情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及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情况。

(5)储备点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情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巩固完善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督查形式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动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动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及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督查方案 篇7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方法与内容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四、检查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督查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办、政办《关于印发〈加强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xx〕31号)和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州20xx年立项(专项)督导督查方案〉的通知》(昌州督组发〔20xx〕1号)精神,州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园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督查时间

随自治州维稳工作督查组一并进行督导督查。

二、督导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州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情况。

(二)健全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对已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尤其是本县市(园区)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自治区、自治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六)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督查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企业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督查人员

根据州维稳工作督查组的通知要求,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二)督导督查人员要直奔县市(园区)基层、企业生产一线,深入开展督导督查,切实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三)针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工作台帐(见附件),督促相关县市(园区)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每次督导督查结束后,要将督导督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州政法委。6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州政法委。

督查方案 篇9

按照县委“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安排意见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特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三新”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张建强、时小军

二、督查时间、内容

(一)2月26日---3月1日,督查筹备阶段工作情况。

1、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看会议记录;

2、是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查看文件;

3、是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规划是否分阶段、分层次制定,并且细化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4、活动载体设计是否科学,查看结合各中心办实际是否紧密;

5、每3天是否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条信息。

(二)3月5日---3月8日,督查集中学习阶段情况。

1、查看学习资料是否发放到位;

2、是否开展报告会、辅导会、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知识竞赛、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

3、是否学完了规定的学习篇目,查看个人笔记和集体学习记录,统计笔记字数;检查个人心得体会,统计体会篇数;

4、查看领导辅导讲稿;

5、是否组织统一考试,汇总考试情况。

(三)3月14日---3月17日,督查讨论提高阶段情况。

1、围绕“七个如何”是否都进行了认真讨论,查看讨论记录;

2、是否开展“五看五增强”活动,逐条对照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查看有关记录、资料;

3、开展“融入大都市、我来献一策”活动,查看汇总梳理的情况;

4、中心办目标任务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个人承诺是否公开,查相关文件和个人承诺;

5、查各中心办履行职责的承诺是否报镇“三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看是否在媒体上作出公开承诺;

6、领导班子成员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承诺,查看会议记录;

7、干部个人在“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向本人如实反馈,查看相关资料;

8、干部个人承诺是否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查看有关资料;

9、“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三、几点要求

1、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尤其要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认真检查,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或反馈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在加强督查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搞好跟踪督办。

3、注意发现、培养在主题教育活动中产生的典型经验。

督查方案 篇10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三、督查工作内容与重点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督查方案 篇11

为扎实推进我市20xx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

(3)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情况。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是村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情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动工作情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情况。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情况。

(4)档案资料工作情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及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情况。

(5)储备点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情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巩固完善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督查形式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动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动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及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督查方案 篇12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 长:朱时林

副组长:季 瑜 刘为民 瞿联霞 魏爱淳

成 员:葛 飞 刘爱明 虞 华 李万红 苏建华 张 湛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

1、医疗组:

组 长:魏爱淳

成 员:刘爱明 苏建华 陈xx

2、护理组:

组 长:季 瑜

成 员:虞 华 王岫兰 储小红 杭 燕 康 群

3、药学组:

组 长:刘为民

成 员:刘爱明 李万红 苏建华 于德志 储亚健

4、医技组:

组 长:瞿联霞

成 员:刘爱明 葛 谭 苏建华 张宏娟 仲跻凤 章再军

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9月12日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9月13日-9月27日)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 “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 ,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次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9月27日-10月4日)

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

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一)各科室、部门的查对制度;

(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三)手术部位标示制度;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五)医嘱执行制度;

(六)医技科室检查报告审核制度;

(七)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督查活动形式

各考核小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督查,其形式不拘一格,可随机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等形式,督查医护人员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方案》的精神和制度规范的要求,科室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务必把查对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落实责任,务求长效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的组织和时间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责任到人,力求查对制度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查对制度贯穿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之中。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意识。本次专项制度督查活动,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督查方案 篇13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三、督查安排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一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做好第五轮次校园、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并做好督查总结,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月份,结合政府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对各区县、学校开展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月份,进行防汛安全和校舍安全工程督查,同时对“5·XX”全国防灾减灾日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督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九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区县和局属学校开学情况和校园安全进行督查,同时做好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审验收工作;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督查方案 篇14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具体督查形式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督查方案 篇15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查方案 篇16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三、督查安排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一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做好第五轮次校园、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并做好督查总结,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月份,结合政府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对各区县、学校开展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月份,进行防汛安全和校舍安全工程督查,同时对“5·XX”全国防灾减灾日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督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九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区县和局属学校开学情况和校园安全进行督查,同时做好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审验收工作;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督查方案 篇17

一、检查目的:

了解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四费”公开文件精神的情况。

二、检查范围:

县财政管理的120个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各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情况;

2、各单位“四费”支出情况;

3、各单位“四费”公开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听汇报;

2、查报表;

3、核凭证;

4、看公开。

五、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2、检查人员:由县纪委常委李先进、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监督局长 ,县纪委、县财政局各抽调骨干 名,分 个组进行。

3、检查对象:

六、检查要求:

1、工作上自行兼顾,检查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

2、检查组要找准问题,交换情况,但不作任何表态;

3、被检查单位分管领导和会计要在交换意见上签字并盖公章;

4、各组搞好本组的情况综合,由干教室统一汇总。

督查方案 篇18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查方案 篇19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移民开发局、市场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

二、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队伍建设情况。

2、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年度考核评估及奖罚兑现情况。

4、部门专项督查情况。

5、部门履责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内进行两次督查

第一次:20xx年4月中旬

第二次: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四、督查方式:

1、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及文件。

3、抽查下属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

五、组织实施:

由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授权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人员对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

督查方案 篇20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查方案 篇21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钦政办电〔20xx〕87号)要求,为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5个环境保护大检查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于5月28日~29日到辖区5个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责任分解、全面排查整治及材料上报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

(一)组织情况

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大检查工作重点、职责分工、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工作要求,确保了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

(二)排查整治情况

1、对排污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各县(区)政府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环保、发改、工信、国土、公安、水利、安监、住建、海洋、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和供电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内的火电、钢铁、有色冶炼、金属锰、水泥、石化、化工、造纸、酿造(含酒精)、制糖、淀粉、制药、制革、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各类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

据统计,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789人次,排查企业120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共10家(其中违法建设企业4家,违法排污企业2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4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责令停产企业2家(含立案处罚企业1家,并处罚金3万元),对4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实施了停电处理。

2、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各县(区)政府共组织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5个(处),其中:钦南区那思镇的洪潮江水库存在违法违规网箱养殖活动,共92个网箱面积约2.2亩;灵山县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网箱养殖户1家,网箱10只,另在水库附近有池塘养鱼4家;浦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白石水镇南明、双龙村镇级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共有网箱50只,具体户主有待确认;安石镇小江水库浦北境内网箱共100只,具体户主有待进一步确认。水产部门正在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做好取缔工作,进行拆迁清理。另外,我市还没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安监、国土等部门多次到尾矿库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采洗矿、偷排行为。钦南区政府亦将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提上日程。浦北县要求3座在建且已停用的尾矿库建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档案、现状照片等,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尾矿库基本信息。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各县(区)共组织检查了各类工业园区12个(其中钦南区2个、钦北区2个、灵山县1个、浦北县4个、钦州港区3个),重点检查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企业4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环保部门在检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工作中,未发现实行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的情况。

二、工作成效

各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在此次的大检查行动中,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政府、县(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下发的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整治,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环保大检查行动中,各级环保部门为有效实施对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监控,确保环境安全,通过实施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一)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成效初显

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环境整治重成效、动真格。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排查整治行动,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真正做到环境隐患排查清查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后患,整治针对性强、效果佳,打破以前违法企业违法生产-查处-恢复生产的怪圈。

(二)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广西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以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

1、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以解决工作中管理粗放、权责不清、自觉性不够等问题。

2、通过统一制定相对固定的污染源现场检查模板、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证据制作模板、环境监察文书模板、企业环境监察信息档案模板,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标准,实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三、存在问题

(一)相关表格填报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够齐全

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个别县(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如档案材料不齐全和档案材料归档整理不及时等;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上报不及时。

(二)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安全问题

本次督查组共分为2个工作小组,第1小组负责督查灵山县、浦北县,第2小组负责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分别抽查了13家企业。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比较重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一些环境问题。

灵山县: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冲灰水沉淀池内灰渣积存较多;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生产废水未建设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废水未按要求进行浓缩处理。

浦北县: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新药产学研基地)锅炉车间露天堆放燃煤、煤渣,存在下雨时雨水冲刷经雨水沟流入外环境;广西东源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原料堆场浸泡废水未建设回收处理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钦南区: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含砷废渣)库存量较大(42.579吨),因受委托处置单位原因,未能及时转移处置;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

督查组当场责令存在问题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工作建议

(一)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继续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开展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做到该清理的一律清理,该整改的一律整改、该淘汰的一律淘汰、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经济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一调度,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和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行政问责制度

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我市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发生。

督查方案 篇22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合农[2OO8]37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组长:陈寅,副组长:吴瑞爱、李俊,成员:梁琴、经德武、毛卫锋。分工范围:肥东县、瑶海区、新站区

第二组:组长:戴文刚,副组长:李定义、肖波,成员:韩杰、黄文、吴学年、吴熹。分工范围: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

第三组:组长:刘德华,副组长:张厚伦、李祥,成员:王智源、梁红华、胡伟、高明。分工范围:肥西县、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

5月8日至6月3O日。

督查方案 篇23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xx年度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xx〕20号)和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亳办〔20xx〕16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县区小麦收割进度及播种情况,秸秆留茬、还田及离田清运堆放情况,各地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核实各地着火点情况以及县区、镇村包点干部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等。

二、督查分组

市政府成立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马露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担任,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两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农委主任应国君、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同志兼任,成立3个督导组和16个督查组。

具体如下:

(一)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对各督查组进行督导调度。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农委主任应国君,负责督导全市夏收夏种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负责督导调度全市秸秆禁烧督查组工作。

(二)督查组。

从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组成,副处级干部任各督查组长,每个督查组不少于4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三)市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全市小麦收割进度和技术规程的指导调度;市秸秆禁烧督查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火点核定核销、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和工作协调等工作。

三、督查时间和督查方式

督查时间计划从6月1日到6月30日。

督查方式:督查组采取相对固定、统一调配的原则,按照均等化、随机性、等距离、不重复的要求对各县区实行全覆盖督查。即:各个督查组督查的任务量要保持基本均等,每天督查5个乡镇;每天督查的范围和路径由各召集单位根据督查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安排;每个督查组每天安排150公里左右的督查路线长度;要确保每天每个乡镇都要督查到位,且督查的路线不重复,对已经督查发现的'火点,且已经进行通报处理的不再重复督查。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做到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确保各自督查的区域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各督查组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均要作出承诺;原则上要求参加督查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未经市领导批准,不得请假或调换人员;督查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食宿,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请吃。

(三)尽职履责。各督查组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把加快收割进度、按技术规程落实秸秆处理措施和禁烧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一手抓抢收抢种,一手抓秸秆禁烧。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各种风险点进行重点督查;按照督查内容逐项认真督查,要深入到乡镇、村、田间,确保掌握实情。

(四)公正督查。各督查组发现火点和现场焚烧痕迹,要立即取证调查,固定相关证据,要立即报告市禁烧办,及时通报给当地县区政府,督促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当日未发现火点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20:00前要将当天督查情况汇总到市禁烧办。如果发现火点隐瞒不报,将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督查方案 篇24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查方案 篇25

各党支部: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一、检查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每月20-23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党课课件等是否规范、完整;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2、会议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是否全面,政审、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实;发展党员过程档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环节;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全年党员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组织了手抄党章、四次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书记讲党课;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1、是否每月开展了1-2次党员日活动,其中一次是否按照要求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开展;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五、督查组成员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督查方案 篇26

为扎实推进我市20xx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

(3)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情况。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是村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情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动工作情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情况。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情况。

(4)档案资料工作情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及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情况。

(5)储备点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情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巩固完善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督查形式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动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动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及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督查方案 篇27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督查对象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四、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主要督查: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主要督查: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主要督查: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五、督查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六、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督查方案 篇28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方法与内容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四、检查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督查方案 篇29

为确保《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五十百千”活动的目标要求,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破解城乡创建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五十百千”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督查时间

活动期间,每月的1—日。

三、督查重点

根据我市“五十百千”活动工作实际,围绕《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督查。具体为:

(一)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动员会召开情况、实施方案制定、领导机构建立以及按时间段进行专题部署情况等。

(二)资料统计情况。主要包括台帐建立、整改清单等档案建立情况,整改任务的落实,资料和表格的上报情况等。

(三)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国家、省创建标准、各项指标和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后,分县、乡、村,分类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五)宣传报道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通过电视、网络、电台以及版报等宣传工具,对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报道、后进曝光的情况。

四、督查方法

(一)实行“周督周清月汇报”制。各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汇总并填写问题清单。本周督查问题清单,一般下周全部办结清账。一月向市领导组汇报一次督查情况。每周五将台帐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合理安排督查程序。

一是听取汇报。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是查阅资料。查阅、台帐、问题清单等相关档案资料。

三是实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整治现场,一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及时向本县市区整治领导组反馈,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逐项建帐。

四是边整边改。对问题清单要逐项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的要销帐。对不落实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如属主观因素,要提交有关单位问责。

五是打分排队。每月各县市区的创建整改工作督查结果要一条龙排队。排队的分数构成:进度任务落实率和整改问题落实率两项相加。

五、督查人员组成

设立7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和离石区“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二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卫生城市创建和方、临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三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和石楼、交口“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四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明城市创建和孝义、汾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五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园林城市创建和柳林、中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六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百村示范”和兴县、岚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七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千村整治”和交城、水“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每个小组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市卫计委、住建局、林业局、农委、环保局、明办抽调组成,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长担任。

六、督查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要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确保督查任务落实。

(二)实行专职专责。督查期间,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沟,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工作任务。

(三)严格纪律要求。督查组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督查方案 篇30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督查方案 篇31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1、重点督查时段

夏收夏种期间(5月21日~7月20日),开展全天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2、重点督查区域

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重点禁烧区域为:辖区三环路、襄王路、平山路、天齐路、华润路、永顺路、台子河南路、荆马河南路、复兴北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山林、企业、学校、加油站、通信及电力设施等周边区域。严禁在城郊干道上脱粒晒粮。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初)。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2、重点禁烧阶段(5月21日~7月20日)。区、街道、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制止、处罚到位。

3、总结评定阶段(6月底)。区秸秆禁烧工作组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对各涉农社区(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情况。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看是否通过广播、宣传车、标语、条幅等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向每个农户下发“禁烧”一封信、公告等方面的宣传资料。

3.禁烧措施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有无公开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堆放点是否建设到位;是否统一收割进度、统一收割机具、统一秸秆清运,秸秆留茬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田块内的秸秆24小时内清运完毕。

4.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了每个村都有办事处包保领导、包村干部,每个地块、每条路都有责任人;所有包保责任人员手机是否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包保人员是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五、督查要求

1.督查人员要确保车辆、摄像器材准备到位。督查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特别是交通要道两侧以及秸秆焚烧高发地块要作为重点督查范围。

2.督查人员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3.督查人员要做好督查内容的证据保存工作,记好督查日记和督查日报表,做到每个事项都证据确凿。

4.督查人员要敢于、善于发现问题,全面、准确地反馈督查情况,每天早上将前一日的督查情况上报区秸秆办备案。

六、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区政府已经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水局、农办、安监、城管、环保、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区相关部门包保办事处,督促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各涉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和督查组,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

2、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公开栏、广播、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使秸秆禁烧真正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鼓励和引导农民多形式综合利用秸秆,从源头上消除秸秆焚烧隐患。

3、应急措施。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禁烧举报电话:,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确定分级应急处理措施。对群众电话举报的小面积焚烧,及时通知各办事处府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或制止焚烧行为;对大面积焚烧要及时报告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知消防部门及时赶赴现场。

督查方案 篇32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全区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中心的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按照自治区加强督查工作的要求,拟组织开展全区环保督查行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xx]7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0xx年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2、全区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研。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初,大约一周时间。

三、人员安排

督查工作分成4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

第一组: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带队。成员:李剑、郝庆文、王树晓、董英华、张卫东、韦和章、记者1人。督查范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李剑、韦和章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张卫东 15304716466

第二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高震风带队。成员:赵福全、哈伦、顾永瑞、赵巍峰,记者1人。督查范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赵福全、赵巍峰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赵巍峰 13704717022

第三组: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吕慧卿带队。成员:王龙、赵军、韩西钢、曹江营、武勤,记者1人。督查范围:兴安盟、通辽市、呼伦贝尔市督查工作。王龙、武勤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武 勤 13848112114

第四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巡视员杜俊峰带队。成员:莫晓莲、白志峰、张山狮、石俊业,记者1人。督查范围: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督查工作。莫晓莲、石俊业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石俊业 13314870882

每组返回后,尽快形成督查报告,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我局督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四、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办公室负责确定参加人员,拟制方案、通知,协调各盟市做好迎检准备。

2、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资料及项目建设情况。

3、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各盟市20xx年减排项目清单,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

4、宣教中心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车辆保障。

6、督查过程要轻车简从,各盟市应简化迎送方式,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和随行车辆,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督查方案 篇33

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学校按照《延寿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我校决定于5月下旬至7月底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我校安全工作的落实和部署,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并立足于教育教学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切实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强化安全工作的管理,提高安全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将此项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积韬

成员:

三、工作内容

1、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学校内的电线、消防设施、防雷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有隐患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换,切实作好防电、防火、防雷工作。确保不出现事故。

2、坚决落实好“技防进学校”工作。我校共投入资金****元安装了远红外夜视监控系统,大大提高了校园的防范能力。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升旗、板报、主题队会、校园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放火、自我保护等多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实行三级值班值宿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通过对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5、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学生通勤车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6、作好汛期安全工作。提前作好预案,加强演练,对有过河的学生要作好回不去家的安置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度汛。

7、加强学生饮用水的管理。对学生的饮水要有制度,同时加强食品管理,不让“三无食品”进校园;作好学生晨检记录、因病缺勤记录等。

8、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督查方案 篇34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督查方案 篇35

为扎实推进我市20xx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

(3)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情况。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是村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情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动工作情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情况。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情况。

(4)档案资料工作情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及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情况。

(5)储备点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情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巩固完善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督查形式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动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动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及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督查方案 篇36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具体督查形式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督查方案 篇37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操作规程>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督查方案 篇38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合农[2OO8]37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组长:陈寅,副组长:吴瑞爱、李俊,成员:梁琴、经德武、毛卫锋。分工范围:肥东县、瑶海区、新站区

第二组:组长:戴文刚,副组长:李定义、肖波,成员:韩杰、黄文、吴学年、吴熹。分工范围: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

第三组:组长:刘德华,副组长:张厚伦、李祥,成员:王智源、梁红华、胡伟、高明。分工范围:肥西县、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

5月8日至6月3O日。

督查方案 篇39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构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切实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督查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纪委副书记 xxx

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xxx

成 员:市交通局局长 xxx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xxx

市林业局局长 xxx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xxx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xxx

市交通稽征所所长 xxx

市督查组在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队、林业局、畜牧局、稽征所等部门分设快速反应工作核查组,由督查组成员相应担任本部门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性质酌情而定(一般应有3—5人)。核查组应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加强对其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度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受理投诉制度。在市内的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查站、木材检查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站,按照部门或行业分管原则分别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市交通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交警大队举报电话:xxxx—xxxx,市林业局举报电话:xxxx—6638119,市畜牧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稽征所举报电话:xxxx—xxxx9,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xxxx—xxxx0。

市督查组和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应做到一事一登记,建立投诉台账(簿),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究。对署名举报的问题,应将查处结果明确答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协调通报制度。实行核查组向市督查组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和督查组不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各核查组每年于6月20号、12月20号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督查组报告受理投诉和核查工作情况;市督查组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xx地市督查组书面报告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工作情况。市督查组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限时督办制度。实行查处公路“三乱”限时办结制。接到群众投诉公路“三乱”问题的市督查组和核查组,能够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处理,事发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应在3小时之内赶到,20公里以内的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10公里以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赶到。对不能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在1小时之内通知有关部门相应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核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报告市督查组,以保证有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简单投诉的,应即时处理;对复杂投诉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投诉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跟踪督办制。在规定时限,仍未办结的,市督查组将发出书面督办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市核查组组长接函后应向发函督查组做出书面说明;同一件投诉两次发出督办函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督查组将及时报告本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由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书面督查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有关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接函后应向发函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一年内累计三次接到领导小组或督查组督办函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江西省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严格实行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受理投诉、协调通报、限时督办等工作制度。经查实,确属公路“三乱”行为的,应按照《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公路“三乱”行为,应立即予以新闻曝光,并在1个月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应在3个月内从治标治本两个方面进行有效整改;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严重的.部门及乡镇,应按照《江西省治理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对该部门及乡镇予以反弹摘牌。

三、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及时建立本部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核查机构。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工作方案制订后及时报xx地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核查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0日报市督查组(市政府纠风办)。

(二)要认真受理投诉。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配置录音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要安排专门人员受理公路“三乱”投诉,受理人员应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记录投诉人反映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市监督组将对部门核查组的投诉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要确保工作落实。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应加强协调,有关核查组要密切配合。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节奏上应突出“快”字,做到快速出动、快速查结、快速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应突出“实”字,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工作作风上应突出“严”字,做到严肃、严格、严谨,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督查方案 篇40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操作规程>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督查方案 篇41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构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切实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督查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纪委副书记 xxx

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xxx

成 员:市交通局局长 xxx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xxx

市林业局局长 xxx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xxx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xxx

市交通稽征所所长 xxx

市督查组在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队、林业局、畜牧局、稽征所等部门分设快速反应工作核查组,由督查组成员相应担任本部门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性质酌情而定(一般应有3—5人)。核查组应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加强对其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度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受理投诉制度。在市内的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查站、木材检查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站,按照部门或行业分管原则分别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市交通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交警大队举报电话:xxxx—xxxx,市林业局举报电话:xxxx—6638119,市畜牧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稽征所举报电话:xxxx—xxxx9,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xxxx—xxxx0。

市督查组和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应做到一事一登记,建立投诉台账(簿),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究。对署名举报的问题,应将查处结果明确答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协调通报制度。实行核查组向市督查组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和督查组不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各核查组每年于6月20号、12月20号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督查组报告受理投诉和核查工作情况;市督查组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xx地市督查组书面报告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工作情况。市督查组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限时督办制度。实行查处公路“三乱”限时办结制。接到群众投诉公路“三乱”问题的.市督查组和核查组,能够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处理,事发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应在3小时之内赶到,20公里以内的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10公里以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赶到。对不能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在1小时之内通知有关部门相应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核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报告市督查组,以保证有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简单投诉的,应即时处理;对复杂投诉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投诉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跟踪督办制。在规定时限,仍未办结的,市督查组将发出书面督办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市核查组组长接函后应向发函督查组做出书面说明;同一件投诉两次发出督办函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督查组将及时报告本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由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书面督查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有关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接函后应向发函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一年内累计三次接到领导小组或督查组督办函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江西省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严格实行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受理投诉、协调通报、限时督办等工作制度。经查实,确属公路“三乱”行为的,应按照《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公路“三乱”行为,应立即予以新闻曝光,并在1个月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应在3个月内从治标治本两个方面进行有效整改;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严重的部门及乡镇,应按照《江西省治理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对该部门及乡镇予以反弹摘牌。

三、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及时建立本部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核查机构。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工作方案制订后及时报xx地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核查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0日报市督查组(市政府纠风办)。

(二)要认真受理投诉。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配置录音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要安排专门人员受理公路“三乱”投诉,受理人员应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记录投诉人反映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市监督组将对部门核查组的投诉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要确保工作落实。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应加强协调,有关核查组要密切配合。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节奏上应突出“快”字,做到快速出动、快速查结、快速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应突出“实”字,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工作作风上应突出“严”字,做到严肃、严格、严谨,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督查方案 篇42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督查方案 篇43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具体督查形式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督查方案 篇44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具体督查形式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督查方案 篇45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查方案 篇46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一、检查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

每月20-23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党课课件等是否规范、完整;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2、会议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是否全面,政审、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实;发展党员过程档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环节;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全年党员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组织了手抄党章、四次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书记讲党课;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1、是否每月开展了1-2次党员日活动,其中一次是否按照要求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开展;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五、督查组成员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督查方案 篇47

为督促抓好“进村入户”、“三务”公开工作,确保“进村入户”工作开展不走过场、“三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使干部作风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得到真正实惠,不断提升我乡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和认可度,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xx年3月-12月,“进村入户”工作开展每月开展1次,“三务”公开工作每季度一次。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吴 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袁 江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于勇庆 乡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李成勇 乡纪委委员、民政所所长

王 月 乡党委办工作人员

三、督查对象

全体乡村干部,各村“三务”公开栏公示内容。

四、督查内容

1、督查乡村干部走访联系群众是否坚持每月一次,并做到全覆盖;

2、督查乡村干部工作记录是否真实、全面;

3、督查乡村干部走访联系群众是否取得成效(包括意见建议收集、台账建立、整改落实、限期答复等情况);

4、督查村“三务”公开工作是否即时,公开内容是否全面。

五、督查方式

1、入户询问。每次督查坚持深入一线、进村入户的方式,每个村走访5-10户农户。了解乡村干部走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等情况。

2、电话抽查。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根据各村上报的电话号码,随机电访干部群众,掌握乡村干部入户情况及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并做好记录。

3、查看资料。查看各村各单位的会议记录、台账、乡村干部走访群众的相关记录,并核实其真实性。

4、查看“三务”公开栏

六、结果运用

督查情况将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未开展或开展不力,走过场、搞形式、覆盖面未达100%、群众对社会评价工作知晓率不高的村,要通报批评。同时,县社情民意中心反馈的电访结果中涉及农户打分低于90分的,扣该村20xx年年度目标考核5分,扣联系干部绩效奖200元/户;影响恶劣的,还要从严追究村“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

督查方案 篇48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督查方案 篇49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督查方案 篇50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督查方案 篇51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督查方案 篇52

为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各经营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县运管所决定组织运管干部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进行一次暗访督查。

一、时间及任务

20xx年5月26日至6月25日,为期30天,期间对全县各农村客运企业、公交企业、出租客运企业、汽车站、驾校、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一次暗访督查,暗访人员每次安排不少于2人,具体人员和时间临时确定。

二、组织领导

县运管所成立暗访督查组。

三、督查内容

1、督查农村班线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和安全行车情况,暗访营运驾驶员的工作情况(暗访表格见附表1)

2、督查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封闭式管理以及安全例检工作情况(暗访表格见附表2)

3、督查城乡客运企业(含农村客运、公交、出租)燃油消耗申报有关情况(包括客运车辆发班记录、加油记录、实际经营线路与核定班线是否相符、里程表是否有效、具体里程数)(暗访表格见附表3)。

4、督查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是否存在只收费、不维护、买卖竣工出厂合格证(二保单)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4)。

5、督查车辆检测站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检测、买卖车辆检测报告单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4)。

6、督查驾校学员学时计时打卡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教练员无教练资格证从事培训工作现象、是否存在乱设培训教学点(不在核定场地练车)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5)。

四、工作要求

1、督查人员在督查中应注意证据采集工作,必要时可用手机拍照。暗访结束之后,请相关驾乘人员(站务人员、教练员或工作人员)在调查表上签名确认。

2、督查人员在开展暗访工作期间应注意方式方法,确保人身、财务安全,各暗访人员乘车时应带头主动系好安全带。暗访工作内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所长报告。每次暗访结束后,应向所长电话报平安。

五、后勤保障

暗访工作人员的旅差费按实际支出给予报销。夜间、节假日的加班费及手机通讯费,不另行考虑。

督查方案 篇53

为督促抓好“进村入户”、“三务”公开工作,确保“进村入户”工作开展不走过场、“三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使干部作风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得到真正实惠,不断提升我乡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和认可度,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xx年3月-12月,“进村入户”工作开展每月开展1次,“三务”公开工作每季度一次。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吴 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袁 江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于勇庆 乡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李成勇 乡纪委委员、民政所所长

王 月 乡党委办工作人员

三、督查对象

全体乡村干部,各村“三务”公开栏公示内容。

四、督查内容

1、督查乡村干部走访联系群众是否坚持每月一次,并做到全覆盖;

2、督查乡村干部工作记录是否真实、全面;

3、督查乡村干部走访联系群众是否取得成效(包括意见建议收集、台账建立、整改落实、限期答复等情况);

4、督查村“三务”公开工作是否即时,公开内容是否全面。

五、督查方式

1、入户询问。每次督查坚持深入一线、进村入户的方式,每个村走访5-10户农户。了解乡村干部走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等情况。

2、电话抽查。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根据各村上报的电话号码,随机电访干部群众,掌握乡村干部入户情况及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并做好记录。

3、查看资料。查看各村各单位的会议记录、台账、乡村干部走访群众的相关记录,并核实其真实性。

4、查看“三务”公开栏

六、结果运用

督查情况将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未开展或开展不力,走过场、搞形式、覆盖面未达100%、群众对社会评价工作知晓率不高的村,要通报批评。同时,县社情民意中心反馈的电访结果中涉及农户打分低于90分的,扣该村20xx年年度目标考核5分,扣联系干部绩效奖200元/户;影响恶劣的,还要从严追究村“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

督查方案 篇54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三、督查工作内容与重点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督查方案 篇55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督查对象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四、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主要督查: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主要督查: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主要督查: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五、督查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六、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